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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覺障礙(輔導原則)

 公告日期:2017-09-20  類別:聽覺障礙  公告單位: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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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17-09-20
內容:

檢視與調整學習環境與習慣,絕大多數的聽覺障礙學生進了大學後,學習的習慣多已形成,應該協助學生檢視自己的學習習慣與策略。

1.教室中座位選擇:

(1)安排聽覺障礙學生儘量坐在可以清楚看到老師板書或PPT 的位置。

(2)如果是使用讀唇的學生,更要他們坐在最佳讀話區。

(3)聽覺障礙學生載上助聽器後更容易受噪音之干擾,故學生上課環境(如座位的選擇)要儘量避免在噪音源附近,如冷氣機或風扇的下方。

2.學習資料:

(1)聽覺障礙學生會依賴「視覺」的學習管道,教學時宜讓學生清楚知道課程進度,並有書面教材可以讓聽覺障礙學生預習。

(2)課程如果是屬於演說式,儘量在課堂上提供學生視覺的學習資料。

(3)無口語的聽覺障礙學生宜視其需要提供手語翻譯服務。

3.儘量參與原則:

(1)儘管事先提供聽覺障礙學生預習的教材,仍應要求養成自己抄寫黑板上教材的習慣。

(2)聽覺障礙學生只是聽覺上的不方便,仍應參與像小組報告或實驗課程的分工。

4.對學生的期望:

(1)對於學校中各項學習活動或要求,較適當的方法是採用和一般同學一樣的期望標準,但允許聽覺障礙學生有較充裕的工作時間。

(2)應注重聽覺障礙學生的生活教育,加強其責任感,如自行整理資料、繳交作業、準時上課等,激勵學生和其他學生相同的行為準則。

5.給授課老師的提醒:

(1)由於授課教師的臉部動作是學生學習資訊的來源,因此教師要儘量面對學生,並提供正確的訊息。注意說話的速度、音量、表情變化,增加上課趣味性,使聽覺障礙學生加深上課的重點。

(2)老師說話時儘量保持口語表達無任何遮蓋的狀況,讓學生可以看到老師的唇形和表情,以利學生讀語。

(3)在一些場合,聽覺障礙生習慣保持沉默,這並不代表他不想參與聚會或班上活動,不需刻意要求學生當眾發言。

(4)聽覺障礙生聽不見/不清楚自己的聲音,雖然盡了最大的努力,但是可能還是說的不夠清楚,宜以最大之耐心聽他們的發言,並多鼓勵之。

(5)戴上助聽器之後,雖然能接收老師或同學的說話,但是相對的也會接收到環境的噪音,鼓勵學生尋找對於自己較有利的位置。

(6)配助聽器的學生有助於課堂學習,特別是使用FM調頻系統的學生,需要老師戴上發射器以利清楚接收教師的口語。

(7)對於非操作性的課程,聽覺障礙生經常需要鄰座同學協助,並提醒他老師進行的進度。

(8)利用讀話聽課的聽覺障礙學生幾乎不能邊看邊作筆記,鼓勵學生向同學在課後借閱筆記。

(9)分組討論課程對於聽覺障礙學生是另一挑戰的課程,同組的同學需先和聽覺障礙學生商量,採行可能補救的方法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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