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教課綱(學習領域)

 公告日期:2017-09-20  類別:課綱  公告單位:教育部
分享至: FB Line Twitter Mail

發文日期:
2017-09-20
內容:

本課綱涵蓋了國民小學、國民中學與高等中學三個教育階段,各教育階段之課程領域如下表所示。
本課綱涵蓋了國民小學、國民中學與高等中學三個教育階段,各教育階段之課程領域如圖表所示
部定課程:
(一)語文
(二)數學
(三)社會
(四)自然科學
(五)藝術
(六)綜合活動
(七)科技
(八)健康與體育

校訂課程:
(一)彈性學習必修/選修/團體活動

國民小學第一學習階段(一年級、二年級)
(一)國語文
(二)本土語言/新住民語言
(三)數學
(四)生活課程
(五)健康與體育
(六)彈性學習課程

國民小學第二學習階段(三年級、四年級)
(一)國語文
(二)本土語言/新住民語言
(三)英語文
(四)數學
(五)社會
(六)自然科學
(七)藝術
(八)綜合活動
(九)健康與體育
(十)彈性學習課程

國民小學第三學習階段(五年級、六年級)
(一)國語文
(二)本土語言/新住民語言
(三)英語文
(四)數學
(五)社會
(六)自然科學
(七)藝術
(八)綜合活動
(九)健康與體育
(十)彈性學習課程

國民中學第四學習階段(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一)國語文
(二)英語文
(三)數學
(四)社會
(五)自然科學
(六)藝術
(七)綜合活動
(八)科技
(九)健康與體育
(十)彈性學習課程

高級中等學校第五學習階段(一般科目)(十年級、十一年級、十二年級)
(一)國語文
(二)英語文
(三)第二外國語言(選修)
(四)數學
(五)社會
(六)自然科學
(七)藝術
(八)綜合活動
(九)科技
(十)健康與體育
(十一)校訂必修課程/選修課程/團體活動時間/彈性學習時間

在融合教育之理念下,不再針對特殊教育學生另行設計課程,而是在普通課程中就特殊教教育學生之學習需求進行課程之調整,資優學生的課程調整原則為「加深」、「加廣」與「濃縮」,身心障礙學生的課程調整原則為「簡化」、「減量」、「分解」、「替代」、「重整」等。因此,所有的特殊教育學生皆能在各學習領域中接受到適性教育。

本課綱中的彈性需求課程包含「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課程」、「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及「其他類課程」四類,由各校自行規劃辦理全校性、全年級或班群學習活動,以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並鼓勵其適性發展,落實學校本位及特色課程。

回上一頁圖示
至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