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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特教資源

 公告日期:2018-02-14  類別:  公告單位: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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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18-02-14
內容:

現有高等教育階段,提供特殊教育專業服務之校外資源,包含大學校院特教中心、輔具中心、鑑輔會、通報網、地區及教學醫院、各縣市職業輔導評量中心及就業服務等單位、各障礙的團體或家長團體等,這些校外單位資源之連結,可以提供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在學習以及畢業後的支持網絡。

1.在教育部組織再造後,全國13 個特教中心須提供輔導區內大專校院資源教室工作與輔導身心障礙學生的諮詢與輔導,以及專責單位輔導人員的在職進修研習。

2.國內有許多由中央補助或委託辦理的輔具中心,如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溝通與資訊輔具資源推廣中心、教育部大專校院及高中職聽語障學生學習輔具中心、教育部大專校院及高中職肢障學生學習輔具中心、教育部大專校院及高中職視障學生學習輔具中心、國立陽明大學ICF 暨輔助科技研究中心、中山醫學大學附設復健醫院輔具中心等,提供學生各類輔具使用的出借、維修與諮詢。

3.教育部於102 年成立鑑輔會,由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小組負責身心障礙學生的鑑定工作,也結合特教通報網以利各校查詢及定期更新學生的資料。

4.全國各地區的教學醫院及衛生福利部公告可提供ICF 鑑定的醫療院所,除了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的鑑定服務,也方便需要醫療介入的學生可依自己的習慣或地區的便利性獲得醫療上的照顧。

5.中央組織改造後,目前由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及特定對象就業組,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畢業後的就業服務,而目前各縣市政府的勞動科或勞資科,有專責人員協助身心障礙學生自學校畢業後轉回戶籍地,或安排就業所需的職業輔導評量或職業重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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