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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公告日期:2017-05-23  類別:特教活動  消息來源: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公告單位: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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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17-05-23
內容:

轉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106年5月22日彰美推字第10630005772號函

主旨:

文化是一股積極的力量,讓彼此之間有著最直達人心的接觸管道,透過藝術人文的作品展現,能更貼近你我的距離。為鼓勵身心障礙者從事藝文創作,傳遞收命的蛻變與精彩,特舉辦本活動。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徵件資格:
1.本活動徵件組設有大專社會組,凡就讀大專校院之身心障礙學生皆可投稿參賽。

2.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中華民國國民,每位報名者已一像徵件作品為限;為鼓勵更多新秀參與,凡獲第15屆文薈獎首獎者,本屆謝辭報名;心情故事類為長期陪伴身心障礙朋友之社會人士參加,需檢附被陪伴者之身心障礙手冊,及投稿人與該員關係之說明,每人應徵作品以一件為限。

徵才主題:「微笑」

徵才類別:文學、圖畫書、心情故事

(一)文學:

1.撰寫與主題有關之文字作品。

2.文體不拘,字數以3500字以內為限。

(二)圖畫書:

提出與主題香專圖書作品,每件作品以8開或16開之畫紙平面畫作且以2至10幅插畫為限,搭配文字者以800字以內為限(含0字)。除繳交原稿以外,請另附A4尺寸彩印裝訂之樣書3本。

(三)心情故事

撰寫長期陪伴身心障礙者之故事,每件作品文體不拘,字數以1000字為限。


收件及截稿日期:

1.即日起至民國106年7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失去參賽資格)

2.凡符合參賽資格之前1500位報名成功者(以郵戳為憑),可獲得「統一超商壹百元禮卷」乙張。


報名方式:

1.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

2.文學類請提供作品一式4份、圖畫書類除繳交原稿以外,另附A4尺寸彩印裝訂之樣書3本,連同報名表(請黏貼身分證或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授權書正本一式2份(請簽名並蓋章)。

3.以信封裝袋密封,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第16屆文薈獎」及「參加類別」與「組別」。

4.掛號郵寄至「睿智,第16屆文薈獎徵件小組收」。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收文附件_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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