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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特教資源

 公告日期:2018-02-14  類別:  公告單位: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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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18-02-14
內容:

校內特殊教育行政支持:含協調行政及系(科)支援,建立支持系統。
近二十年,教育部補助各大專校院陸續成立資源教室,發展至今,已有157 所大專校院設有資源教室。
「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即成為我國輔導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與生活支持之具體落實與獨特模式。
根據圖 1(第3 頁)資料顯示,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資源教室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的多元支持服務重要內容,可歸納如下:
1.訂定及實施特殊教育方案相關事項。
2.訂定及執行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3.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申請鑑定等相關事項。
4.協助身心障礙學生招生及提供考試服務措施等相關事項。
5.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及提供考試服務措施等相關事項。
6.協助辦理無障礙環境之設置及改善。
7.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此外,根據圖 1(第3 頁)所示,配合各大專校院落實在校身心障礙教育之整體實施,所必須整合校內、外相關單位與人力、物力資源等,形成可行且有效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支持系統。歸納各大專校院特殊教育支持系統,學校相關單位及其執行工作簡述如下:

1.教務處:
(1)召開招生審議會議,審核各系所身心障礙學生甄試或單招招生名額。
(2)提供適合身心障礙學生需求之適應體育課程及英文及其他調整課程。

2.學生事務處:
(1)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費用減免及獎補助學金。
(2)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住宿申請。
(3)校內外住宿關懷。
(4)校安人員提供對身心障礙學生緊急事件支援與處理。

3.總務處:
(1)規劃執行校園無障礙環境改善及身心障礙學生宿舍環境改善等。
(2)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緊急救護、就醫交通服務。

4.心理諮商及輔導中心:
(1)個案研討團體督導:針對輔導人員所面對之輔導困境提供協助,並協助輔導人員瞭解自我協談特質,並協助其突破接案瓶頸,提昇晤談能力。
(2)身障個案諮商服務:藉著提供多樣化的心理諮商服務,協助學生處理與個人、人際、學業或生涯相關的困擾,以幫助身心障礙學生有一個更圓滿的生活。

5.圖書館:
設有專人陪同取書及複印的服務;評估書架區取書之便利性,調整圖書放置位置及設備改善,確保身心障礙學生使用館內各項資源的便利性。

6.系所行政:
(1)於開學前後辦理新舊生個別化支持計畫會議,邀請相關與會人員及學生或學生家長參加;前述相關人員可包括:系所主任、導師、系所行政助理、特教專家代表、學生、學生家長、資源教室輔導人員、諮商中心心理師、校安人員、宿舍管理員等。
(2)定期與學生聯繫,關心學生學習及生活狀況及提供相關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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