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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中心功能與服務

 公告日期:2018-02-14  類別:  公告單位: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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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18-02-14
內容:

教育部補助設置有特殊教育中心之大學校院,協助特殊教育學生之鑑定、教學及輔導工作。目前全國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立大學、中原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及國立東華大學等13所大學設有特殊教育中心,辦理包括受理分區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初審作業、提供特殊教育專業諮詢、辦理特殊教育知能研習、發行特殊教育相關刊物、提供輔導區特殊教育學生相關個案評估及輔導等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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