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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學生自我權益倡導
2022-10-18 ~ 2022-10-18
2022-09-15 ~ 2022-10-17
核文日期 2021-12-23
核發文號 臺教學(四)字第1100163073E號
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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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委辦研習
國立清華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國立清華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吳秀玲
03-5715131#77201
spec5257055@gapp.nthu.edu.tw
由竹苗鑑輔分區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與業務相關人員優先錄取,報名未滿名額開放跨區報名,依先後次序錄取,合計30人。
30人
2022-09-08 09:29:41
講師:曾琮諭(曾柏穎)老師
核發時數:6.0
一、全程參與研習者,由承辦單位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為尊重講師,請準時入場,研習開始逾20分鐘後恕不予入場;出席時數少於研習總時數1/2(含)以上者,不予核發研習時數,並請於研習結束15日後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檢閱時數。 二、本校停車位有限並實施停車收費,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三、研習備有茶水供應,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四、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差)假,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五、考量因突發狀況導致研習需臨時變動,請學員們於活動前一天務必收 E-mail(您留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系統之E-mail)或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原報名介面之/緊急公告/詳閱,以了解研習變動相關最新訊息。 六、為因應COVID-19防疫措施: (一)研習課程進行方式將配合COVID-19防疫措施進行相關調整。 (二)實體研習當天注意事項: 1.研習期間請全程配戴口罩。。 2.行前如有發燒或任何身體不適等狀況,請自行在家休息,並寄信或來電至承辦單位請假。 3.請保持勤洗手、注意身心狀況並配合相關防疫措施。 4.如有發燒、身體不適或有疑慮之相關身心狀況,本中心保有當場錄取與否之權力,並請配合返家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