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生輔導原則

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專責單位會根據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不同障礙類別其身心特質給予其不同的適性輔導。輔導原則大致分為:
一、生活輔導,
二、給予授課老師的提醒,
三、物理環境的調整(學習位置/空間安排、學習教材調整及提供),
四、盡量參與原則,
五、給予學生適當的期望標準,以進行身心障礙學生的輔導工作。
公告日期 類別 文章標題
2017.09.20 聽覺障礙 聽覺障礙(實例分享)
2017.09.20 聽覺障礙 聽覺障礙(輔導原則)
2017.09.20 聽覺障礙 聽覺障礙(身心特質)
回上一頁圖示
至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