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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方案

大專校院的特殊教育方案規劃與研擬,依據2013年7月12日教育部修正發布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1條:「本法第30-1條所稱高等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方案,指學校應依特殊教育學生特性及學習需求,規劃辦理在校學習、生活輔導及支持服務等。」

據此,各大專校院會由專責單位的專責人員於每年針對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現況撰寫特殊教育方案,並依據各校之實際需求進行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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