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聽語障學生教育輔具中心

身心障礙學生在求學過程中,若能適當地運用輔具,便能克服環境與身體功能限制,融入校園學習活動,滿足就學需求與保障學習權利。根據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子法,學校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生活需求,提供輔具、無障礙環境等支持服務,協助學生順利學習、充份參與學校生活。輔具服務的內容包括需求評估、借用、操作訓練、諮詢、維修等。

依據學習階段的不同,專屬負責身心障礙學生輔具服務之單位,亦有所不同。在學前及義務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輔具服務主要是由各縣市教育局的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主責;大專校院暨高中職階段之身心障礙學生,則是以教育部委託之教育輔具中心為主。

教育部自92年起委託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大專校院及高中職聽語障學生教育輔具中心」,目的是執行各項與高中職、大專校院聽語障學生教育輔具相關之業務,提供在校學生教育輔具諮詢、評估、使用訓練、借用及後續維修。凡就讀大專校院與高中職的聽力損失學生以及語言障礙的學生,全年都可申請輔具評估,相關資料請參考聽語障教育輔具中心網站所提供的各項訊息。

教育輔具可以幫助聽覺障礙者彌補聽力缺損而造成日常生活的障礙,確保聽障者取得資訊管道的順暢。聽障者常用的科技輔具包括各式助聽器、調頻學習輔助系統(含發射器與接收器)以及人工電子耳等輔具。語言障礙學生使用的輔具類型因人而異,多半都是以協助溝通為主,常見的輔具包括手持式、掌上型、平板式電腦溝通系統等。
公告日期 類別 文章標題
2017.09.04 內文 聽語障學生教育輔具中心
回上一頁圖示
至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