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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教育輔具中心

身心障礙學生在求學過程中,若能適當地運用輔具,便能克服環境與身體功能限制,融入校園學習活動,滿足就學需求與保障學習權利。根據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子法,學校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生活需求,提供輔具、無障礙環境等支持服務,協助學生順利學習、充份參與學校生活。輔具服務的內容包括需求評估、借用、操作訓練、諮詢、維修等。

依據學習階段的不同,專屬負責身心障礙學生輔具服務之單位,亦有所不同。在學前及義務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輔具服務主要是由各縣市教育局的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主責;大專校院暨高中職階段之身心障礙學生,則是以教育部委託之教育輔具中心為主。

教育部自92年起委託淡江大學辦理「大專校院及高中職視障學生教育輔具中心」,目的是執行各項與高中職、大專校院視障學生教育輔具相關之業務,提供在校學生教育輔具諮詢、評估、使用訓練、借用及後續維修。凡就讀大專校院與高中職的視力損失學生,全年都可申請輔具評估,相關資料請參考視障教育輔具中心網站所提供的各項訊息。

視覺障礙者使用教育輔具的目的主要在於行動定向以及資訊的取得,以輔助視障者熟悉生活周遭之物理環境,補強視力之不足,獲得所需的生 活資訊。常見的視障輔具包括放大鏡、擴視機、點字觸摸顯示器、電腦語音合成系統、以及視障電腦資訊系統。
公告日期 類別 文章標題
2017.07.27 內文 視障教育輔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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