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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障教育輔具中心

身心障礙學生在求學過程中,若能適當地運用輔具,便能克服環境與身體功能限制,融入校園學習活動,滿足就學需求與保障學習權利。根據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子法,學校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生活需求,提供輔具、無障礙環境等支持服務,協助學生順利學習、充份參與學校生活。輔具服務的內容包括需求評估、借用、操作訓練、諮詢、維修等。

依據學習階段的不同,專屬負責身心障礙學生輔具服務之單位,亦有所不同。在學前及義務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輔具服務主要是由各縣市教育局的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主責;大專校院暨高中職階段之身心障礙學生,則是以教育部委託之教育輔具中心為主。

教育部自92年起委託中山醫學大學辦理「大專校院及高中職肢障學生教育輔具中心」,目的是執行各項與高中職、大專校院肢障學生教育輔具相關之業務,提供在校學生教育輔具諮詢、評估、使用訓練、借用及後續維修。凡就讀大專校院與高中職的肢體障礙學生,全年都可申請輔具評估,相關資料請參考肢障教育輔具中心網站所提供的各項訊息。

肢體障礙者(包括腦性麻痺患者)由於行動上的限制,在行動、擺位、書寫,以及閱讀上都有可能產生困難。肢體障礙者常用的教育輔具包括:
  1. 坐姿擺位輔具:包括適型坐墊、人體工學背靠等。
  2. 閱讀書寫輔具:例如粗柄握筆、捉握筆輔具及翻書器等。
  3. 電腦輔具:包括替代性鍵盤、軌跡球與嘴控滑鼠/頭控滑鼠/紅外線滑鼠等。
  4. 溝通輔助:擴大式按鍵溝通板與數位溝通板。
  5. 行動輔具:包括手動輪椅/運動型輪椅、助行器、以及電動站立輪椅含特殊操縱介面等。
  6. 開關控制輔具:包括擴大式按鍵以及環境控制系統。

公告日期 類別 文章標題
2017.09.04 內文 肢障學生教育輔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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