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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障礙(身心特質)

 公告日期:2017-09-20  類別:視覺障礙  公告單位: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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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17-09-20
內容:

對於就讀大專校院之視覺障礙學生,為增進學校輔導人員與授課教授之認識,以下參考萬明美(2007)對視覺障礙學生之身心特質與在校輔導重點,簡要說明如下:

(一)身心特質:

由於視覺障礙兒童看不見或看不清,所產生在移動、環境控制能力受限,以致於在經驗範圍與種類上受到限制,與同年齡兒童比較,在認知、語言、社會、動作發展上有較遲緩的現象。

視覺障礙兒童的特質與發展,存在著很大的個別差異性,主要的影響因素包括:失明時期、失明原因、視力功能以及是否伴隨有其他障礙等。

以下分別自認知、語言、社會及動作各層面進行簡單介紹:

1.認知發展:

(1)由於眼睛看不見,導致無法獲取大量的知覺訊息,造成概念發展困難。

(2)概念內化遲滯,對於其他如物體恆存、因果關係、空間關係、分類能力、保留能力等發展也受到影響。

(3)盲生運用觸覺與聽覺來探索環境,再用心理想像加以統整,此種概念化過程較無效率,容易感受不完整或形成錯誤。

2.語言發展:

(1)視覺障礙兒童語言發展與明眼兒童相同,早期字彙習得發展階段無顯著差異。

(2)受限於視力,對於視覺線索與社交經驗不足之影響,在語言使用與描述上,常依賴他人轉述,在缺乏實際經驗下,說出的文意常有「語意不合」的現象。

3.社會發展:

(1)社會學習亟需依賴視覺模仿,當失去視覺時,將無法揣摩社會角色模式、遵循團體遊戲規則等。

(2)無法有效運用非語文溝通,如注視、微笑、點頭、打招呼等,社交能力將受到限制,因而造成孤立、誤解、負面態度、消極的自我觀念。

4.動作發展:       

眼盲並非造成動作發展遲滯主因,相關因素為:缺乏視覺刺激,以激發其移動意願;環境和社會因素,如過度保護;身體對空間位置知覺能力不足。

此一動作發展遲滯現象,對先天盲者容易造成姿勢不良與特殊的行走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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