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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障礙(輔導原則)

 公告日期:2017-09-20  類別:學習障礙  公告單位: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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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2017-09-20
內容:

1.多感官的學習:

利用視覺、觸覺、聽覺或其他各種管道來協助學習障礙學生的學習。

2.教導學習策略:

學習策略有助於學習障礙學生的學習,宜教導其如何記筆記、如何寫功課、如何記住長串的指令,使其具備學習策略以利因應學校考試。

3.給授課老師的提醒:

在大學裡老師或學校可提供學習障礙學生的調整協助為以下各點:

(1)考試的調整,如延長作答時間。或替代評量方式,如口考或操作替代筆試等。

(2)安排課輔或家教。

(3)安排學生報讀或筆記抄寫等服務。

(4)協助學生選課,並告知任課教師學生的學習困難。

(5)輔助科技的協助,如錯別字檢查、掌上型行事曆及鬧鈴提醒。

(6)教導學習策略,如學生自我管理、學習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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