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擇性緘默症
篇 名 | 選擇性緘默症 |
作者/編譯者 | 彭慧慈 |
刊 名 | 花蓮師院特教通訊 |
出版年/月 | 2004-12 |
卷 數 | |
期 數 | 42875 |
頁 次 | 61 |
出版單位 | 國立花蓮師範學院 |
類 別 | |
摘 要 | 個案的祖母及母親表示,個案是個正常孩子,在家會說話,國語、客語皆可,而國語的習得來自幼稚園,但再幼稚園中卻不說一句話,至小學一年級上學期止依然如此,此特質符合美國醫學診斷標準DSM-IV選擇性緘默症的基本特質(準則C),即此障礙必須延續至少一個月,且不限於剛開學的第一個月。然個案回到家中卻又會將在校的生活情形及學校所教的歌唱及舞蹈表演出來,但課業上的學習因不肯配合老師的教導所以幾乎是零,數字、注音符號等的仿寫都不會,當然無法抄寫聯絡簿了;偶爾老師會幫其寫數字、注音符號在作業本的最上格當作回家功課,個案回家後也會和弟弟一起拿出作業塗鴉等。... |
檔 案 |
32-61-64.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