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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名稱

109年度大專校院「魏氏成人智力量表第四版」研習計畫

研習分類

研習日期

2020-07-20 ~ 2020-08-19


報名日期

2020-07-03 ~ 2020-07-14

相關公文

核文日期 2020-07-03

核發文號 師大特教中字第1091016659號

場地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博愛樓317室(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費用

0

研習性質

主管機關委辦研習

登錄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總召


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主辦單位

教育部

協辦單位


聯絡人姓名

黃筱君

聯絡人電話

02-77495070

聯絡人E-mail

hsammy25@ntnu.edu.tw


參加資格

一、 大專校院鑑輔分區遴選之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共計30名(北金區3名、新北區3名、基宜區2名、桃園區2名、竹苗區2名、臺中區3名、彰雲投區2區、嘉義區2名、南澎區3名、高雄區3名、屏東區2名、臺東區1名、花蓮區2名)。 二、 遴派對象依照以下條件順序錄取: 1. 曾受過魏氏成人智力量表第三版或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三版/第四版之培訓,且領有證書者。 2. 擁有相關資格或證照(如特殊教育教師資格、心理諮商師證照)。 3. 特殊教育、輔導、心理、諮商及復健諮商相關系所畢業且曾修習過評量、測驗與診斷相關課程。 4. 上開報名資格經審查後,缺額遞補次序:(1)該分區候補人員。(2)跨區符合上開資格人員。(3)跨區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以抽籤錄取順序:彰雲投區臺中區北金區嘉義區新北區桃園區基宜區竹苗區花蓮區臺東區高雄區屏東區南澎區)。

參加名額

30

登錄日期

2020-06-20 15:22:10


課程說明

講師:陳心怡/謝惠娟/王雅蘭
核發時數:30.0

注意事項

一、 培訓通過標準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全程參加研習,本次研習共計6次課程,共計核發30小時時數,全程出席並通過考核者始發給研習證書,未通過者給予時數,無法全程出席之人員請勿參加。 2. 本研習參與學員應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經驗,並遵守專業倫理實際完成2個個案施測並繳交紀錄本。 3. 考試通過標準:(1)語文類分測驗計分,與分數正負3分內。(2)一對一實作分測驗(及格標準為--9項中通過6項、7項中通過4項)。 二、 本研習不提供代訂住宿,欲參加之學員可參考本校進修推廣學院住宿資訊:http://www.sce.ntnu.edu.tw/home/accommodation/。 三、 為因應新冠肺炎防疫,上課需全面配戴口罩,請落實身體不適請勿到課,若於上課前14天內,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請勿到課,並來電 02-7749-5070告知承辦人員。 四、 參與研習人員請自行攜帶魏氏成人智力量表第四版工具或逕向鑑輔分區借用。 五、 請准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與會,差旅費請在「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經費」下「經常門經費」之「會報經費」報支。 六、 為配合學校行政措施,業已「不提供」與會人員停車5折優惠,停車費每小時60元,請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七、 為尊重講師,研習當日請準時報到及參與課程,並請全程參與,未於當日簽到退者,恕不給予時數。 八、 為響應環保及撙節費用,煩請自備「杯具」,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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