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額滿,提早結束。9/16開放報名,相關證明也請報名後再傳。參加後需依講師規定繳交施測報告,通過者將核發證書,參加資格及錄取順序請詳閱研習計畫。 符合第一點資格之人員,需附證明資料: 1. *推派公文* (如果縣市有發文師大,可不附) 2.學分證明或特教合格教師證或是擔任學前鑑定人員聘書證件 3.幼兒園教師、學前教師證明(聘書) 。符合第二點,醫療機構除臨床心裡師外,其他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服務單位需設有兒童發展聯合評估相關(如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兒童發展中心、兒童發展復健中心之類),職業執照或相關證書,來信請註明OO醫院OO中心OO治療師
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
各項測驗工具與量表
2020-10-17 ~ 2020-10-17
2020-09-16 ~ 2020-09-27
核文日期 2020-09-07
核發文號 師大特教中字第1091022769號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博愛樓地下一樓之B109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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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委辦研習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廖啟翔
0277495090
ssskkk69@ntnu.edu.tw
1.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派曾修習過特殊教育評量或心理測驗三學分以上課程或曾擔任縣(市)學前特教鑑定人員之幼兒園教師、學前教師。 2.醫療機構之臨床心理師或設有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之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 3.大學相關系所評量課授課教師。 4.請將符合上述資格之相關證明掃瞄或拍照E-mail至承辦人(ssskkk69@ntnu.edu.tw),以收到證明文件先後順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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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3 11:00:57
講師:王天苗
核發時數: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