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研習] 111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心理評量人員生理感官與多重障礙類學生評量、鑑定及個案報告撰寫研習
鑑輔安置專業知能
2022-06-18 ~ 2022-06-18
2022-04-08 ~ 2022-05-27
核文日期 2022-04-07
核發文號 桃教特字第1110028549號
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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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委辦研習
市立桃園特教學校
桃園市教育局
市立桃園特教學校
呂庭萱
03-3647099#603
tin.hsuan@ms.tsad.tyc.edu.tw
(一) 本市高中階段正式合格特殊教育教師及特殊教育代理教師。 (二) 本市高中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育人員(包括普通班教師、專任輔導教師、心理師、校長及學校行政人員等),須為國內外大學、師範院校特殊教育相關系所畢業、特教學分班畢結業,且具心理評量或測驗診斷專長者。 (三) 若學校內未有前兩項人員者,則由輔導室主任或校(園)內具有特殊教育、輔導、心理或教育專長背景之教師至少一人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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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13:43:30
講師:蔡昆瀛
核發時數: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