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研習] 111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心理評量人員自閉症類學生評量、鑑定及個案報告撰寫研習計畫
自閉症、過動等專業知能
2022-07-06 ~ 2022-07-06
2022-04-08 ~ 2022-06-10
核文日期 2022-04-07
核發文號 桃教特字第1110028550號
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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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委辦研習
市立桃園特教學校
桃園市教育局
市立桃園特教學校
呂庭萱
03-3647099#603
tin.hsuan@ms.tsad.tyc.edu.tw
(一) 本市高中階段正式合格特殊教育教師及特殊教育代理教師。 (二) 本市高中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育人員(包括普通班教師、專任輔導教師、心理 師、校長及學校行政人員等),須為國內外大學、師範院校特殊教育相關系所 畢業、特教學分班畢結業,且具心理評量或測驗診斷專長者。 (三) 若學校內未有前兩項人員者,則由輔導室主任或校(園)內具有特殊教育、輔 導、心理或教育專長背景之教師至少一人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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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13:55:02
講師:張正芬
核發時數:6.0